
作者:遇水则欢更新时间:2025-02-18 06:05:03
孟离(孟昭),人魔混血,五岁入幽冥界,被拾祸收为义女。她从小好杀,嗜血残暴,独断专行,十九岁继任魔君,二十五岁魔族内乱,她孤立无援,跳入血池,做了鱼食。人人都以为她死于非命,却不知她换了个身份,吃香喝辣,怼人打架,还在名门正派当了个长老,混得风生水起。她一身男装,手拿折扇,那叫一个风度翩翩,姿态卓然,谁见了都以为她是文人墨客,有匪君子。楚烨看她的第一眼就不喜欢,还织了个茧,想把她藏起来。后来楚烨发现,这个人耳朵上怎么有眼儿?他问:你一个女的穿什么男装?孟昭不满:女的怎么不能穿男装?男的也可以穿女装啊。她还拿出了一套女装递给楚烨:你也试试?楚烨不试。但也因为知道了孟昭是女儿身,对她的敌意大大削减。甚至在不知不觉中恋慕上了她。对此,孟昭的回应是:我要的是一把能为我所用的利剑,不是一个做饭伺候的家仆。本以为楚烨会知难而退,谁知数月之后,他浑身浴血,手执长剑站在她面前,问她:这样的我,能配得上你了吗?女主心狠手辣谎话连篇但很护短。男主欺师灭祖但是很乖很听话。注:女主前期女扮男装。 她太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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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手拿利剑,眉眼锋利狠绝,此时更像当年在幽冥界的孟离。 两剑相碰,拾祸看着孟昭脸颊和嘴角的伤,看着两把剑上带着的血,眼睛微微眯起。 “小阿离,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我的魂魄融为一体,等我回了幽冥界,我们照样做魔君,如何?” “你做梦!”孟昭咬牙道,“你已经死了!” 拾祸似乎有些失望,摇头叹道:“真是不乖。” 话音未落,他一脚踢向孟昭下盘,被孟昭察觉,两人又在腿功上分高低。 可正如拾祸所说,孟昭的所有本事都是他教的,孟昭想赢他,谈何容易? 用足了力气在孟昭的小腹踹了一脚,他看着孟昭躺倒在地,看着孟昭的衣服已经被血染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又笑了起来。 “小阿离,你知不知道咱们打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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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穿越,顾明卿成了大晋朝忠勇侯府的嫡次女。顾明卿原以为从此就能过上坐看庭前花开花落笑看天边云卷云舒的悠闲日子,谁知亲爹是入赘侯府,而她是原配生的小可怜,身份那叫一个尴尬。顾明卿还没来得及适应新身份,就被继母嫁到农家,真是刚出虎穴,又进狼窝,不过腹黑忠犬相公爹说男人就要疼爱妻子。娘子,你放心,以后我一定疼你,啥好吃的,好用的都先紧着你。疼儿媳的公公明卿啊,我最遗憾的就是没能有个白白嫩嫩的闺女,你是我儿媳,跟闺女也差不了多少。以后臭小子要是敢欺负你,爹一定为你做主教训他!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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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才冒险脑洞流,绝非修炼秘境苦逼流既无仙宝傍身,亦无圣贤指教,却不可一败。内有玩世不恭的心魔调戏,外有严肃刻板的仙友说教,却要坚守己道。穷得绳床瓦灶,遇事捉襟见肘,却不忘重振王名。仙神斥我狂放不羁,妖魔笑我嚣张逞能,那又如何?一身赤骨战天下,纵横无忌见吾心!...
这是一个中锋辈出的时代,美国时代周刊登载了一篇关于记者为什么外界评价您是李胜利因为我不允许有人在我周围两米内起飞。记者为什么您的罚球命中率会比奥尼尔还低?李胜利因为奥尼尔学会了里克记者为什么你喜欢吃西红柿?李胜利因为等等,你的问题有点跑偏了啊,西红柿是姚明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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